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!
这是大家都熟知的道理
可生活中总有人视法律为儿戏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甚至三番五次以身试法
近日,彝良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查缉行动。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时,发现驾驶人神情恍惚、目光躲闪,且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,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156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,该驾驶人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出示。随后,民警通过系统查询,才发现驾驶人史某刚已经是交警部门的“老熟人”了,该男子自2019年以来曾因酒驾已被查处过三次,此次是第四次被查获,而且还变本加厉从酒驾升级为醉驾,活脱脱是一个酒驾“钉子户”。
随即,民警将其带至彝良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。检测结果显示,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.55mg/100ml,属醉酒驾驶机动车,已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据史某称,之所以屡次酒驾是因为自己心存侥幸,觉得“这次不会再被查了”,结果一次又一次被查。
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。
一起来看看史某的前三次酒驾
01
2019年9月19日,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(40mg/100ml)被处罚款1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。
02
2021年3月15日,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(57mg/100ml)被处罚款1500元、吊销驾驶证、行政拘留4日。
03
2022年6月17日,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(57mg/100ml)、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800元、行政拘留7日。
警方提示:拿起酒杯,就请放下手中车钥匙,可别像上面这位车主一样多次酒后驾驶,屡教不改。希望大家不要忽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,生命只有一次,缺失的陪伴,永远难以弥补,不酒驾、守交规,让安全相伴你我!
丨供稿:彝良警方 罗开礼/文 陈兴贵/图
来源:昭通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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