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
市场监管总局公布
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
(资料图)
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
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
该《办法》明确
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
不得使用“生鲜灯”误导消费者
“在菜市场看上去很新鲜的肉,怎么买到家就变样了?”据报道,不少消费者都领教过生鲜摊位上一排排具有“美颜”效果的“生鲜灯”的厉害。在“生鲜灯”的照射下,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,而消费者买回家发现这些肉类立即“现了原形”,但已吃了哑巴亏。
不少网友看到表示
“这个必须支持”
“超市买回家的肉,色差很大”
生意好不好,卖相很重要。如果为了好卖相就使出鬼点子,则于法不容,于规不许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: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而商家使用生鲜灯,提供的不是真实情况,蒙蔽了消费者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使用生鲜灯,相当于开美颜,涉嫌欺诈,当然该叫停。断了生鲜灯的“生路”,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如果放任生鲜灯大行其道,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,就是无视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禁令。各地执法人员要加强一线执法,对顶风作案者依法严惩。同时,消费者在擦亮眼睛的同时,也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,对仍然使用生鲜灯的卖家说不。
然而,据报道,记者搜索某网购平台发现,销量高的“生鲜灯”月销上千。以“生鲜灯”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,系统推荐的某广东中山卖家售卖的“生鲜灯”月销2000+,在宝贝标题页面写有“生鲜猪肉灯冷鲜肉海鲜灯卤菜熟食店专用灯”等字样。这些卖家生意如此火爆,生鲜灯都流向了何处?可以推断的是,每一个卖掉的生鲜灯背后,都可能有无数消费者上当。
面对生鲜灯如此火爆的销售状况,相关平台有无尽到应有的责任?一定程度上说,当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禁令之后,相关平台就该下架生鲜灯,不容它们继续坑人。但吊诡的是,这些生鲜灯依然卖得很好,连相关客服人员都不清楚禁令。
禁令不能虚置,这条灰色利益链上都依附了多少利益主体,相关部门需要好好查一查了。好生意靠的是诚实守信,是合法经营,靠生鲜灯换来的好生意必然出事,吃不了兜着走。
来源:人民网、辽宁日报、网友评论等责编:杨蓉编审:周晓雪终审:周健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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